政府昨日刊憲公告,證監會行使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第204及205條所賦予權力,要求凍結長江證券經紀(香港)、金利豐證券及海通國際證券旗下數個客戶帳戶的資產,總價值約38.14億元。
證監會稱,據該會調查發現,一間香港上市公司涉嫌在多份公告、年度業績及年報中,披露有關財務狀況虛假及具誤導性資料,該等資料相當可能會誘使他人進行交易,特別是該等公告與在2015年進行的某些集資活動有關,該上市公司從中籌集合共約38.14億元。
證監會稱,雖然調查尚在進行中,但從所得資料顯示,負責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受疑人,為兩名該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層。
涉虛報公司財務狀況
證監會稱,該上市公司或該兩名人士,可能已因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以誘使進行交易,違反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第571章第277條或298條所指罪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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